
12月16日,“46岁独居女子离世遗产买墓地需法院审定”冲上热搜,引发争议。上海虹口区46岁蒋女士,10月份突发脑溢血,由于孑然一身,陷入昏迷后无法动用自身的积蓄支付医药费,住院期间由远房表弟吴先生垫付医疗医药费,辖区居委会为临时监护。12月14日蒋女士离世,因其无近亲属,其遗产依法由民政部门接收。吴先生及蒋女士生前好友想为其举办追思会、购买墓地等身后事,却遇到了难题。属地民政部门表示,如果吴先生愿意承办可以提出书面申请,购置墓地的支出需要在合理范围内,且后续维护费用,需要吴先生承担。什么样的支出属于合理范围,需法院审理后确定,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民政部门再根据法院确定的标准来执行。
此事无疑戳中独居群体权益保护的痛点,生前事,由于指定监护流程较长,临时监护缺乏法律依据,无法将自己的钱取出驰牛配资,作为医疗费用。身后事,受制于“合理支出”界定模糊。民政部门依法履职也面临制度空白。
一边是非法定亲属对逝者“终点尊严”的善意守护,一边是依法行政的边界。随着独居人群不断增多,政策和服务之间的断点还需及时填补,为民政部门和法院裁判提供依据,避免“合理”沦为模糊概念,让善意代办人没有制度托底。
这件事也提醒独居者驰牛配资,可提前设立意定监护人,明确突发状况时的医疗决策、财产支取受托人,规避临时监护空白。同时,提前规划遗产,明确预留医疗、身后事(如墓地、追思会)费用及使用标准,并留存关键联系人信息,让善意代办有明确依据,减少身后事争议。(海报新闻编辑 朱肖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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